关于处理校外单位留存学校设施设备的通知
创新学院原合作单位及孵化中心孵化项目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结合创新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,经学院研究,决定对创新学院原校外合作单位及原孵化项目单位留存(暂存)在创新学院所属孵化中心、路演中心及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处空间的各种设施设备进行清理,请各相关单位及人员于2023年11月15日前来创新学院办理设施设备搬离手续,逾期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,学院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统一处理。
联系人:朱老师(13778153833)
特此通知
绵阳师范学院创新学院
2023年10月18日